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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
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通江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巴中市巴州区卫生进修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中职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包括五年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见附件3)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各年级在校生减去涉农专业学生的20%确定)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
(1)城镇家庭父母双方无固定职业(或失业),农村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的,残疾人家庭;
(2)家庭成员中长期有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
(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受到重大损失的,家庭成员出现大病住院又无医保的;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该生助学金评选资格:
(1)评选当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未经许可,私自下河游泳的;
(3)使用大功率电器(1000W以上),或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电器的;
(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故意损坏公物的;
(6)有夜不归宿者;
(7)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且态度恶劣者;
(8)有酗酒醉酒闹事的;
(9)私自在校园附近租房的;
(10)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11)重考超过3门(含)的;
(12)评选中弄虚作假的。
三、评选要求
1 、加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每个学生了解中职资助政策及相关的办理程序。
2 、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要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系(部)认定工作小组,各小组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要认真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确认学生申报资格和家庭实际特困情况,确定本班预选学生名单。
4 、系(部)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查各教学班上报的预选学生名单和材料,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1 、申请学生下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
2 、申请学生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A4纸),并加盖鲜章。
3 、非涉农专业学生必须提供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鲜章的贫困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材料。
4 、申请学生的材料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贫困证明的顺序装订。
5 、各系部和各联办学校填写《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中职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本表必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邮箱:542116804 @qq.com)。表中学生按年级、班级顺序填写,学生纸质材料按照表中名单顺序排放。
6 、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各系(部)或各联办学校公章。
7 、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0日前
五、管理和监督
1 、各系(部)、各班、各联办学校要对评选出的受助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跟踪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助学金。
2 、学院将不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如发现受助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而获得资助的,有权取消其助学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中职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 中职涉农专业目录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10-8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edit/uploadfile/20144//Fl201404031427041574.doc
附件2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中职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edit/uploadfile/20144//Fl201404031427421675.xls
附件3 中职涉农专业目录edit/uploadfile/20144//Fl20140403142817706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