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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接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立即开展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申报金额为800元/人。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限我院2017年毕业的大专学生)
1、低保家庭户学生;
2、残疾学生;
3、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学生。
二、申报所交资料
1、差异材料
①低保家庭户学生:低保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必须由县级(含)以上的民政部门签发(证件上必须有学生本人姓名),证明材料由县级(含)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
②残疾学生: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证必须由县级(含)以上的相关部门签发。残疾证必须是学生本人的,父母、爷爷奶奶的残疾证均无效。
③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学生:出具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特别是要出具助学贷款金额数的原件或复印件。
2、共同材料:
①《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生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卡号必须复印清晰)。
特别提示:上述材料装订顺序是“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卡-证件材料”,一式一份。一名学生只能申报上述三项中的一项。原件由各系(部)派专人负责对申报学生的证件、材料进行实物审查后,方可在复印件上签字盖上系(部)公章,如出现冒名顶替等作假情况,概由教学系(部)经办人负责。
三、时限要求
凡是学生本人申报的材料(装订的纸质材料)和《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务必在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资助中心。
另:请在达职院资助管理群 (群号:190029725)或学院资助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样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9.20
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各教学系部汇总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