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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达职院〔2018〕133号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校级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评选范围
1. 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大专、中专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
2. 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励志奖学金不得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艺活动、义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学习成绩与素质学分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无违纪记录;
7、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表彰;
8、同等条件下有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计算机过级者优先考虑;
9.各系、部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分别制订相应的评选实施细则,细则中有体现学生思想品质、学习成绩、校规校纪、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业证书、授课教师评语等情况的各项具体指标,确定加分档次、分值、比例。
四、名额分配
校级奖学金名额每年100名,其中中专学生10名,大专学生90名。各系、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并递交《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及排名、素质学分及排名、无违纪证明、表彰奖励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班级初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收集学生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对照原件审核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复印属实”和审核人名字,盖系、部公章,对学生申请资格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照本系、部评审实施细则打分,计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确定获奖候选人,并在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本系、部;
3. 系、部审核。各系、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报上来的候选人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中心;
4. 学院审核。学院资助中心将各系、部推荐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六、材料报送
1.申请审批表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的格式;
2.每个学生的材料用钉书机装订,不得用胶水粘贴;
3.证明材料一份,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一份附于证明材料,留在系、部存档备查,三份单独给出,报学院资助中心,均按本系、部上报候选学生名单顺序排列;
4.申请审批表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成绩表、综合素质测评、表彰(按国家、省、市、院、系顺序)、学生处无违纪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顺序装订。
6.各系、部在校级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填写《校级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2018年校级奖学金学生银行卡号表》(附件4)。表中学生名字中间不要加空格;少数民族须填民族的简称,不得填是或否;银行卡号只能是交通银行卡。于10月25日前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须加盖系、部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530571149@qq.com;
7.上报材料除表彰、证书外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附件: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