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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从2009年秋开始,大学应届毕业生(本专科、五年制大专)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学费补偿,如读书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则所补偿的学费优先归还原来的贷款。从2011年秋季开始,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如果读书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则所补偿的学费优先归还原来的贷款。在读学生中途入伍,退役后又复学,可再申请复学后的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代偿办理流程:

在全国征兵网上填写《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打印出表---学院计财处填写已交纳学费金额并盖章-----学院资助中心确认是否贷款并盖章-----分管资助副院长签字------院办盖章-----县武装部征兵办确认盖章-----申请表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校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上报省资助中心------资金下拨到学校------ 资助中心将资金发放

 
 
 

 

资助中心上报省资助中心时间为每年10月,资金下达时间为每年12月(或以实际下达时间为准),资金下达后资助中心会尽快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