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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涂志亮捐款专项资金学生资助评选工作 的通知
来源: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作者: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栏目:公示公告发布时间:2024-11-13 11:27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学生资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项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同时用于资助因突发疾病、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造成无法入学或完成学业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和标准

每年度评选20人,每人3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见《“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贫困条件。学生必须符合下列贫困条件之一:

1.孤儿及烈士子女。孤儿证(或五保供养证明)及烈士证复印件1份。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复印属实”,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残疾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1份。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复印属实”,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残疾家庭学生。提供养人残疾证、户口本(能充分证明学生与供养人关系)复印件1份。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复印属实”,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在档贫困证明原件1份。

5.低保户。城乡低保户子女,提供低保证和最近一年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本复印件或银行流水1份。

6.特困家庭。因不可抗拒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提供乡镇民政部门及以上证明原件,或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大病诊断建议书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签字盖章)等相关证明资料。

成绩条件:学生学业成绩居班级前三分之一,提供当学年班级成绩与排名表,由教务处盖章。

注:免费师范生等已经免除学费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1.书写申请书1份(A4纸)。

2.填写《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行为鉴定表》(附件3)各1份。

3.打印并手签《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4.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5.提供学业成绩居班级前三分之一证明。

6.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交通银行卡复印件。

(二)班级评选

1.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2.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鉴定。明确鉴定下列内容:

(1)学生是否有吸烟、喝酒、赌博、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不良习气及受过各种处罚、处分的。

(2)学生是否有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3)学习是否认真刻苦,勤奋努力,学业成绩是否居班级前三分之一。

(4)其它不良行为等。

3.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评选,公示评选结果。

(三)二级学院评审。收集班级评选结果和材料,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核。资助中心收集汇总各二级学院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资助中心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六、材料报送

(一)学生申请材料

1.《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份,

2.申请书原件1份。

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行为鉴定表》(附件3)1份。

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4)1份。

5.学业成绩居班级前三分之一证明原件1份。

6.贫困证明:孤儿证、烈士证、残疾证、低保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建档立卡证明、乡镇证明、医院证明原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包括正反面。

8.学生证复印件1份。

9.交通银行卡复印件1分。

注:每个学生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

(二)二级学院报送材料

1.涂志亮先生捐款专项资金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

注:学生申请材料按表中名单顺序排列。

2.公示照片。

(三)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资助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制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