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274号)和《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达职院〔2024〕1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三、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二级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辅导员(或班主任)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人数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四、认定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家庭突发状况(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等指标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一般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22类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按规定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注:以学生资助中心当年下达的数据为准),如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二级学院需要保存纸质材料以备查(附件5)。
五、认定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请
(1)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表中所填家庭经济状况或其他信息的相应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被认定为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2.班级民主评议
(1)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结合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标准,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将认定结果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3)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时坚决杜绝出现“一纸困难材料定困难生”、“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不能搞全员认定;不能以希望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出发点”“功利型”认定。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结束后填写《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2)。
(5)辅导员(或班主任)通过学生资助管理账号(由二级学院建立)进行线上班级审核认定,线上审核认定结果必须与线下保持一致,再提交二级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
(1)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认定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贫困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年级、班级、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认定审核表》(附件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附件4)。
4.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二级学院上报的认定结果汇总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5.时间节点
(1)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小组,9月14日前,确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并完成相关贫困学生认定政策、资助政策宣讲工作。
(2)9月19日前,各班级评议小组完成班级评议认定工作。
(3)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6日将《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111办公室。同时《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1)、《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2)、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认定审核表》(附件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认定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六、认定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管理,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辅导员(或班主任)是班级评议环节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是审核环节的第一责任人。认定工作实行责任倒追制。各学院需统筹协调好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认定工作,避免工作拖沓影响全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
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认定审核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5.脱贫户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放弃申请资格的声明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