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和《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达职院〔2024〕1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为10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6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 (一般困难)为2500元/人·年,二档(困难)为3700元/人·年,三档(特别困难)为4900元/人·年。
三、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学习年限。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
7.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 10% (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达的末端单位(同年级)所有学生。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下同)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5)。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二级学院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年限。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6.学习成绩。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表彰时间为2024.9.1—2025.8.31)。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达的末端单位(专业、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所有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包括排名范围内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学习年限。专科三个年级;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4、5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人在当前学年(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二档(3700元)。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差额评选出国奖候选人,等额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在候选人名额分配中,现代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智慧医技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数字文旅与艺术学院、智能建造学院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都多分配了1个名额,所以需要1名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注:在本学院候选人中个人综合评价分排名最后的同学);个人综合评价分在其余20名候选人中排名最后三名的同学,需要进行现场答辩。总共有9名候选人需要参加评审大会进行现场答辩,不出席者视为放弃资格。
3.在学校评审会上落选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如2024-2025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自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资格,其占用名额由该生所在学院从本学院励志奖学金计划分配名额中调整,学校无预留名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按二级学院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各二级学院采用等额评选方式,评选范围要覆盖年级、专业。
3.各二级学院完成不了的结余计划,及时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调配。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照当前学年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库人数比例划分。
2.二级学院的助学金名额需要优先满足本学院的22类特殊群体学生,剩余名额再参考各年级、各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分配。助学金档次由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但二档(3700元/人·年)学生人数不得低于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的45%-50%,且一档(2500元/人·年)和三档(4900元/人·年)学生人数相等。具体见《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单列,不占用普通学生的名额。
五、评审程序和要求
(一)网络申报审核程序
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申请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
1.学生通过省资助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2.班级、二级学院通过省资助系统在线审核,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通过系统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二)公示要求
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三)报送要求
1.各项申请审批表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的格式。
2.表中签名处必须手签,其余内容必须打印。
3.国家奖学金佐证材料一份,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份、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一份(附件1-2);国奖审批表填写的内容均应按照《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附件1-3、1-4)进行填写。
4.国家励志奖学金佐证材料一份,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份,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均按本学院上报候选学生名单顺序排列。
5.国家助学金佐证材料一份,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份,附于佐证材料,由二级学院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6.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佐证材料按封面(附件4)目录、申请审批表、成绩表、综合素质测评、表彰(按国家、省、市、校、院顺序)、佐证材料、学生处无违纪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顺序装订。
7.各项佐证材料必须加盖鲜章,如果是复印件,必须由材料审核人员写上“复印属实”并签字。
8.二级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2)、《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5-3)。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院级评审结果,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指标。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对因工作不力、标准不严格和程序不规范而影响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三)开展资助教育。二级学院要以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
(四)加大资助发放监管。资金发放后续监管,二级学院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完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代收代领”“平分、冲抵班费、强迫捐款”“辅导员、班主任、校级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社会保障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七、监督举报
举报地点:厚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1
监督举报电话:0818-7932773 0818-7932715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
1-2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1-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
1-5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1版)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