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各职能部门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素质学分位于30%);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二、 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按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现代护理学院2名,临床医学院2名,师范学院2名,智慧医技学院1名,现代农业学院1名,智能制造学院1名,数字文旅与艺术学院1名,智能建造学院1名,人工智能学院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见附件1),提交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
各班级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查。
(三)院系评审
各二级学院召开评审工作会,根据申请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确定本学院筑梦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佐证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汇总。
(四) 学校评审
学校资助中心复核材料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评审,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情况等;
(2)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2,需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和盖院系公章后纸质版);
2.报送时间
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有关要求
(一)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 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未报送、未按规定报送的学院,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 所有报送材料要按顺序排列。除有明确要求外,所有报送材料均需要加盖学院公章。